國家海洋工程裝備工程實施方案發布
2014-6-18 10:49:07點擊:
發改委網站消息,為落實好《“十二五”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》,加快推進海洋工程裝備發展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科技部、國家海洋局、國家能源局、國資委、教育部、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聯合編制了《海洋工程裝備工程實施方案》。
海洋工程裝備工程實施方案
方案提出,到2016年,我國海洋工程裝備實現淺海裝備自主化、系列化和品牌化,深海裝備自主設計和總包建造取得突破,專業化配套能力明顯提升,基本形成健全的研發、設計、制造和標準體系,創新能力顯著增強,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。深海半潛式鉆井平臺、鉆井船等形成系列化,深海浮式生產儲卸裝置、半潛式生產平臺等實現自主設計和總承包,水下生產系統初步具備設計制造能力;升降鎖緊系統、深水錨泊系統、動力定位系統、大型平臺電站等實現自主設計制造和應用;深海工程裝備試驗、檢測平臺初步建成。
到2020年,全面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裝備的研發設計和制造技術,具備新型海洋工程裝備的設計與建造能力,形成較為完整的科研開發、總裝建造、設備供應和技術服務的產業體系,海洋工程裝備產業的國際競爭能力明顯提升。
方案還提出了包括加快主力裝備系列化研發、加強新型海洋工程裝備開發、加強關鍵配套系統和設備技術研發及產業化、加強海洋工程裝備示范應用、支撐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等主要任務。
海洋油氣是發展海洋經濟重點海工裝備是關鍵
大力發展海洋經濟或將是我國經濟下一階段的增長點,無論是從國家戰略的角度還是從當前經濟發展的方向上看,由陸地走向海洋始終是國家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規律。在全國海洋經濟發展“十二”規劃前言中說到“海洋是潛力巨大的資源寶庫,也是支撐未來發展的戰略空間。我國海域遼闊,海洋資源豐富,開發潛力巨大。經過多年發展,我國海洋經濟取得顯著成就,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帶動作用。大力發展海洋經濟,進一步提高海洋經濟的質量和效益,對于提高國民經濟綜合競爭力,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,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大戰略意義!
從概念上講,海洋工程裝備是人類未來開發、利用海洋資源所進行的生產和服務中使用的各類裝備,其核心應當是海洋資源開發設備,主要指運用于海洋資源勘探、開采、儲運及后勤服務等領域內的大型工程裝備或輔助裝備。在眾多海洋資源中,又以油氣資源勘探開采最為貼近當代實際需求,因此是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的重點。
此前公布的《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中長期發展規劃》提出:至2015年行業年銷售收入要達2000億元以上,工業增加值率較“十一五”末提高3個百分點,海洋油氣開發裝備國際市場份額達到20%;到2020年行業年銷售收入要達4000億元以上,工業增加值率再提高3個百分點,占國際市場份額達到35%以上。規劃同時強調,到2015年國內海洋油氣開發裝備關鍵系統和設備的配套率要達到30%以上,2020年則要超過50%。
概念股:
航天證券研報指出,海洋油氣裝備大致上可以分為六大類,定位系統、設備模塊、海工結構物、海輸系統、水下設備、工程輔助船舶等。
從產業結構上來看又可分為三大塊,鉆采設備設計、海洋油氣裝備總裝業務及相關配套裝備與專用設備制造。其中海洋油氣總裝業務包塊了鉆井平臺、生產平臺與輔助船只總裝生產類業務;而相關配套裝備與專用設備制造業務則包含了包括鉆井設備、管線、海輸系統等在內的設備模塊及水下設備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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